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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南发生洪涝灾害(灾情动态二)

陕南发生洪涝灾害(灾情动态二)

作者:陕西民政时间:2017年09月30日17时56分

 

  截至26日19时,我省受副高外围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,已造成陕南3市11县(区)7.1万人受灾,因灾死亡5人(岚皋县2人,平利县3人),因灾失踪4人(平利县),紧急转移安置1.97万人;农作物受灾面积3.62千公顷;倒塌房屋111户236间(安康市75户163间),严重损坏房屋334户746间(安康市247户567间),一般损坏房屋491户1262间(安康市419户1109间);直接经济损失2.66亿元(安康市2.56亿元,其中基础设施损失2.12亿元)。

  灾情发生后,安康市及时启动救灾应急Ⅳ级响应,省民政厅工作组正在灾区指导帮助开展抗灾救灾工作。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未来三天,我省大部持续阴雨,陕南部分地区暴雨。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落实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,就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、再动员,确保各项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