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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公告(摄影服务)

作者:时间:2019年08月27日16时46分


 

根据有关规定,现就安康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发布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和社会组织应标。

一、项目名称:安康民政重点工作摄影购买服务

二、项目完成时间限制:2019年8月29日至9月4日

三、供应商条件:

(1)供应商应为公司和社会组织,不接受个人投标和联合投标。

(2)拍摄人员资质应为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成员。

(3)供应商投标应提供报价、具体拍摄方案和相关资质证明。

(4)供应商按照《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采购自行采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具体要求执行,并提供《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(最终报价)表》。

(5)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项目最高限价:该项目购买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五万元整。

五、投标终止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18时。(评定小组将根据报价、拍摄方案、资质和服务经历综合评定,确定供应商。)

六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安康市政府行政中心10楼。

联系人:雷晓莉 

联系电话:3217733


附件1 安康民政重点工作拍摄内容及相关要求.doc

附件2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.pdf   

         安财采管(2018)34号 (附表1-3).doc

 


安康市民政局

 2019年8月27日